一、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文件粉碎机、铁质密码
文件柜等保密办公设备。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
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
三、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管理,明确区分涉密与非涉
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完全与互联网、局域网和其它公
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采取身份认证、传输加密等保密防
范措施。
四、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因工
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
务活动。
五、保密机构领导小组负责:
(一)、确定本机关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二)、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
任书;
(四)、组织协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
保密教育培训;
(五)、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技术防范
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工作:
(一)、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
(四)、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
(五)、社会上临时聘用的;
(六)、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范围由本机关确定,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名单须报区保密局备案。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保密
教育和培训;在岗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
得少于3个工作日。
九、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签订保
密责任书。
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脱离涉密岗位的,须
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同时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限由本
机关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十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保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教育、
培训和监督检查制度;
(二)、涉密载体、密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保密技术设备、设施、装置使用和管理制度。
十二、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
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
理不善造成泄密事件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